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针对建筑领域欠薪问题,日前,建筑级缴交工福建省泉州市人社局、按信泉州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资保证金意见》,今后,泉州企业在泉承揽建筑项目,建筑级缴交工不管是按信本地企业还是外来企业,都需向泉州人社部门指定的资保证金账号,缴交工资保证金,泉州企业专款专项用于支付拖欠工人工资。建筑级缴交工
据了解,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金额或合同价比例缴存,资保证金缴存标准为中标金额或合同价的泉州企业3%。其中,建筑级缴交工泉州的按信建筑施工企业单个工程建设项目缴存金额超过60万元的,按60万元缴存;如是泉州范围外的建筑企业,其缴存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按500万元缴存。各地不得对同一施工项目重复收取工资保证金。
同时,泉州将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分为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等评价体系。所有在建、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也将按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企业在泉所有承建项目积极参与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近3年连续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申请免缴工资保证金;企业同样参与“无欠薪项目部”活动,近2年至少一次被评价为工资支付行为守信,且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其新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缴交可降幅为标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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